长岛县城市总体规划(2014-2030)

项目分类:
城市总体规划

为贯彻国家海洋发展战略,落实山东半岛及烟台蓝色经济区发展部署,实现长岛“中国北方生态旅游度假岛”的发展目标,编制本规划。规划范围分县域、规划区、中心城三个层次,县域范围面积59.25平方公里;规划区范围面积34.34平方公里;中心城范围面积23.26平方公里。

规划通过对长岛县社会、经济、环境条件的综合分析和合理预测,紧密结合长岛实际,坚持生态优先,以环境为本,保持长岛原有的海、岛、山、林自然环境不被破坏,加强城乡发展与人口、资源、环境的协调,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,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智慧岛、和谐宜居的养生岛、国内知名的休闲度假岛。

规划至2030年,全县总人口规模为9.80万人,中心城区人口6.8万人,城市建设用地949.1公顷,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46平方米/人以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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